第一节 领导体制
第二十七条 学校党委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决定学校重大事项,监督重大决议的执行,支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
第二十八条 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及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学校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并依照其议事规则实行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学校党委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由学校党委常务委员会行使党委职权,履行其职责。在特殊情况下,党委书记可委托1位常委主持学校党委工作。
学校党委的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依法治校,依靠全校师生员工推动学校科学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学、科研、行政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和基本管理制度。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的选拔、教育、培养、考核和监督,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及其负责人的人选,依照有关程序推荐校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做好老干部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讨论决定学校人才工作规划和重大人才政策,创新人才工作体制机制,优化人才成长环境,统筹推进学校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五)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
(六)加强大学文化建设,发挥文化育人作用,培育良好校风学风教风。
(七)加强对学校院(系)等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发展党内基层民主。加强学校党委自身建设。
(八)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九)领导学校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十)讨论决定其他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第二十九条 中国共产党中国豪门国际平台官网(北京)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学校的党内监督专门机构,在学校党委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领导下,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开展监督、执纪、问责,保障和促进学校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第三十条 学校设校长1人。校长在学校党委领导下,组织实施党委有关决议,全面负责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协助校长行使职权。
校长行使下列职权并履行相关职责:
(一)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发展规划、基本管理制度、重要行政规章制度、重大教学科研改革措施、重要办学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制定和实施具体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方案。按照国家法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推荐副校长人选,任免内部组织机构的负责人。
(三)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人才发展规划、重要人才政策和重大人才工程计划。负责教师队伍建设,依据有关规定聘任与解聘教师以及内部其他工作人员。
(四)组织拟订和实施学校重大基本建设、年度经费预算等方案。加强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管理和保护学校资产。
(五)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和科学研究,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把学校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六)组织开展思想品德教育,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并实施奖励或处分,开展招生和就业工作。
(七)做好学校安全稳定和后勤保障工作。
(八)组织开展学校对外交流与合作,依法代表学校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境外机构等签署合作协议,接受社会捐赠。
(九)向党委报告重大决议执行情况,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组织处理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团员代表大会有关行政工作的提案。支持学校各级党组织、民主党派基层组织、群众组织和学术组织开展工作。
(十)履行法律法规和百丽宫网站常用地址彩票规定的其他职权。
校长办公会议是学校行政议事决策机构,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副校长等学校行政班子副职领导参加会议,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视议题情况参加,议题相关部门和机构的负责人列席会议。校长办公会采取集体讨论、校长决定的原则,并依照其议事规则议定有关事项。
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因违反决策程序规定以及重大决策审查、审批工作不严格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国豪门国际平台官网(北京)理事会由学校主管部门、北京市人民政府、学校代表、教师及学生代表、石油石化等企业代表、校友以及社会代表共同组成,按照理事会章程对学校重大发展事项进行咨询、协商、议事和指导,支持和监督学校的发展,实施对学校的共建和管理,促进学校与共建方共同发展。
第二节 内部组织机构
第三十三条 学校根据实际需要自主设置和调整内部组织机构,并决定其职权与职责。学校的组织机构由学院以及其他教学科研单位、党政职能部门、群众团体、直属机构、学术组织、专门委员会和其他组织组成。
第三十四条 学院在学校授权范围内实行自主管理,依法享有办学活动的组织、人事管理、资源配置和经济事项处置等权利,负责本单位的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等工作。主要职责与权利如下:
(一)负责本学院学科、专业建设。
(二)制订各专业本科生培养计划和研究生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对本学院的教学质量进行监控。
(四)负责本学院学生的教育、管理与服务。
(五)组织开展本学院的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
(六)开展国际、国内的交流与合作。
(七)负责本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
(八)负责本学院教师及职工的绩效津贴的分配。
(九)负责本学院聘用人员的聘任和管理。
(十)负责本学院的资产和财务管理。
(十一)负责本学院的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活动。
(十二)学校赋予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第三十五条 学院党组织宣传并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监督保障学校各项决定的落实,负责本单位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等工作,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支持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开展工作。
院长和其他教学科研机构行政负责人是本单位行政工作的第一负责人,依学校授权实施行政管理权。
第三十六条 学院和其他教学科研机构建立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教学、科研及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由党政领导班子召开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十七条 研究院等科研机构以高水平科学研究与研究生培养为主,瞄准世界科学技术发展前沿和国家重大需求,不断提高学校的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第三十八条 学校其他教学科研机构参照学院的管理模式履行学校赋予的职能。
第三十九条 学校设立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继续教育以及中外合作办学等教育机构,由学校授权其开展国内外办学活动。
第四十条 学校其他内部组织机构实行机构负责人制,依据学校授权履行各自职责。
第三节 学术组织
第四十一条 学校根据国家规定和实际需要设置和调整内部学术组织,并决定其职权与职责。学校的学术组织包括校学术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等。
第四十二条 校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校学术委员会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教授代表(含其他正高级职称人员)以及相关管理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委员的比例与学校的学科设置相匹配。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人,副主任若干人。
第四十三条 学院和其他教学科研机构设立学术分委员会,设主任1人,由院长或行政负责人提名本单位在校学术委员任职的教授担任。学术分委员会根据校学术委员会的授权开展工作。
第四十四条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根据法律和相关规定,负责学位授予的评定、授予、备案和撤销,审议和通过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学位授予相关文件以及遴选研究生指导教师等工作。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及委员的产生办法由学校依法制定相关文件予以规定。
第四十五条 学院和其他教学科研机构设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协助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行使职权。
第四十六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负责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主任及委员的产生办法和运行制度由学校相关文件规定。
第四节 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七条 学校实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教代会),教代会是教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教代会依据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学校工会为其工作机构。
第四十八条 中国豪门国际平台官网(北京)工会是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的、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教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会员和教职工利益的代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规定开展工作。
第四十九条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豪门国际平台官网(北京)委员会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领导下,依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维护团员的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团员开展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和校园文化建设等活动。
第五十条 学校实行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和研究生代表大会制度(以下简称学代会和研代会),学代会和研代会是学生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基本制度和形式。学代会和研代会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开展工作。校学生会和校研究生会为其工作机构。
第五十一条 校内各民主党派依据各自章程开展活动。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及社会团体成员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学校发展发挥作用。学校支持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充分履行参政议政职责。